一、技术转让收入是什么意思?属于营业收入吗?
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将自己拥有的技术所有权和使用权转让出去可以取得相应的收入。以下将介绍技术转让收入的相关内容。
技术转让收入是什么?
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向他人进行有偿转让的行为。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单位和个人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所有权或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技术转让收入是否属于营业收入?
技术转让收入不属于营业收入,属于营业外收入。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置无形资产,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相关税费等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取得的各项收入,由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构成。比如商业企业的商品销售收入,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等。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是指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也就是一种纯收入,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
总结:由于技术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应将其计入营业外收入核算,并不属于营业收入。
技术转让收入要缴纳增值税吗?
技术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六项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二十六)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活动。
2.备案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二、转让一项专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 属于销售(营业)收入? 还是属于营业外收入????
属于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等,而转让一项专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属于出售无形资产收益,所以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
专利权的转让视为销售,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纳税范围,因此转让专利权也是需要纳税的。转让专利收入需要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同时按转让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费用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缴纳20%个人所得税。
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 营业外收入
将应交营业税金记为转让成果支出:
借:营业外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扩展资料
专利转让应该承担的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专利权转让合同属于技术转让合同的范围,那么,专利权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
而受让人则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让与人未按照约定转让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外收入
三、技术转让收入属于其他业务收入吗?
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发生转让专利权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属于其他业务收入吗?
技术转让收入是不是其他业务收入?
技术转让收入属于营业外收入。
技术转让收入一般都是转让技术的所有权,属于无形资产转让范畴。一般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者资产处置收益。如果是让渡专利技术使用权等营业活动,则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类收入,也被称为“营业外收益”,是一种纯收入,不用企业付出代价。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一般其他业务活动的收入不大,发生频率也不高。
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收入是指转让专利(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所有权或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
技术转让收入交增值税吗?
技术转让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二十六)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活动。
2.备案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因此,企业如果按规定办理了技术转让免征增值税的备案手续,则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如果没有办理,则在技术转让后所取得的收入需要按照销售“无形资产-技术转让”缴纳增值税。